■ 言路[2006年8月16日]
自2002年7月,選舉委員會推展全年選民登記運動,讓凡是屆滿21歲的國人能在全國各地的選舉委員會辦事處和郵政局辦理選民登記手續。當時,這項措施確實值得鼓舞,因為這讓國人能夠在任何工作時間、任何地區,方便地登記成為選民。
剛踏入21歲門檻時,我選擇到郵政局填表登記選民。當時手裡握著表格副本,心裡升起了一絲絲成為選民後的自豪感。但是,這顯然不是一個好的經驗,因為我的選民資格等了逾半年才得到確認。
當時並非大選年,可是選舉委員會處理選民登記事務的速度非常緩慢,在在顯示當局的登記手續是何等繁瑣。這種情況在屆臨大選時相信將更為惡化,導致全年選民登記運動變得毫無意義,因為它無法保障國人能夠在登記選民後半年內所舉行的大選中履行公民投票義務。
目前,國內有逾1450萬名21歲或以上的國民,其中合格登記選民為1030萬名,這說明仍有420萬名合格人士尚未登記成為選民。要如何讓這群為數眾多的合格國人成為選民,已成了選舉委員會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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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1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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