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日譚『初聲之犢』專欄 (2007年7月18日)
選舉委員會宣布凡仍然使用只有7個數位的舊身分證、未更換大馬卡的合格選民將在來屆全國大選喪失投票資格,而且他們的名字將從選民冊被刪除。
無可否認,只接受持大馬卡公民登記成為選民將讓選委會的行政作業較為方便與簡易。然而,在政府向來皆不遺余力地鼓勵人民登記選民、履行公民義務時,為何選委會卻在大選即將來臨之際,非但不配合政府的鼓勵,反而制定這項新政策以阻止選民投票?
投票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即使持有舊身分證者,也屬於馬來西亞的公民。在貫徹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則下,選委會的職責應該是鼓勵全體國人參與投票及民主建國進程。但是,選委會如今卻因為尚未更換大馬卡這種技術性問題,否決了憲法賦予國人的民主權利。
其實,若選委會基於舊身分證將引發更多幽靈選民問題或其他選舉舞弊事件,而決定將舊身分證登記為選民者從選名冊除掉,相信國人尚能接受。然而,選委會秘書卡瑪魯查曼卻表示,實施這項政策是為了“配合國民局鼓勵國人更換大馬卡而采取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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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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