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5, 2007

上訴庭前法官莫哈末諾建議 · 引進爪哇人增巫裔比率

(吉隆坡4日訊)上訴庭前法官拿督莫哈末諾阿都拉週日(11月4日)說,如果馬來種族比率到了2020年或2057年若跌至53%,那麼這將在馬來族群之間引起緊張的局勢。

他說,今年在2700多萬的大馬人口中,非馬來人的比率達1300萬人,請問這樣的比率安全嗎?

他建議有關當局應引進爪哇人到瓜拉雪蘭莪來,又或是森美蘭林茂或峇株巴轄地區,以善用這批人力發展種植業和農業,就好像當年英殖民政府從中國引進華人,從印度引進印度人來此一樣。

“試想如果像以往般再引進鄰國的米南加保人到林茂來,他們也可發展馬來保留地。”

增加馬來選民數量

他在馬來人政治議程研討會發表主題為“憲法中的馬來人”工作報告書時說,馬來人的未來策略應通過人口的提昇,以進一步增加馬來人的選民數量,而在2057年馬來人或回教人數最理想的比率是62%或63%。

“我想有關當局應致力於引進更多非馬來人的回教專才到大馬發展,例如中國、印度馬德拉斯矽谷的回教專才,讓他們在商業上與大馬的其他族群展開競爭。”

他認為,這樣一來屬於回教徒的選民將可獲得提昇。

應付國家未來挑戰
馬來精英應續掌政權


莫哈末諾說,為應付國家未來的挑戰,馬來精英份子應續掌政權,成為政界的領導人。

他說,1969年的大選經驗告訴我們,當馬來選票支持率下降時,有人開始催促雪蘭莪州務大臣退位,以讓他們的族群(指非馬來人)擔任雪州大臣。

“以致有關當局最終的應對策略,是將吉隆坡地區劃出來,正式與雪蘭莪州分離。”

他披露,以前無論是城市或鄉區,馬來安全區一直都獲得保存,以讓馬來政治領導人能以逾50%馬來人支持率勝選,可是目前的現實是,隨著郊區的房業計劃獲得蓬勃發展,馬來安全區已逐漸的從城市地區“移置”至郊區地帶。

評律師公會“公正之行”
“馬來專業人士當應聲蟲”


針對大馬律師公會到布城展開“公正之行”的課題,莫哈末諾說,馬來律師專業人士在此課題所扮演的角色,只反映馬來人沒有策略性的防衛精神,以致不瞭解某些人士舉辦公正之行的真正意義。

他說,這些人士目的是為了阻止原任的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獲得續任。

他認為,馬來專業人士在此事只扮演應聲蟲角色,跟著別人走,以致喪失了自我省問原由的能力。

他坦言,司法界確實是有發生錯誤和不當的地方,但沒有必過於渲染,以致炒作為課題。

已獲公民權
非土著勿自稱華印人


莫哈末諾說,國家獨立時期,自從非馬來人在政治人物所謂的社會契約下獲得公民權(人數近100萬名)之後,非馬來人應承認這裡是他們的國家,而不該再自稱為“華人”或“印度人”。

他說,只有來自中國、印度的人士才稱為華人或印度人。

“非馬來人繼續在這裡讀華校或淡米爾文學校。只要非馬來人依舊有機會在華小或淡小唸書,那麼他們就不會學習馬來文。”

他披露,從歷史角色來瞭解憲法,憲法並無闡明華人或印度人詞句,大馬華裔能續保有華人的特質,但不應再稱為是華人了。

他強調,馬來人應站穩作為這個國家擁有支配權族群的立場,不應把憲法中的馬來人特權當作是柺杖般放棄;可是現實中並不是這樣,有人往往一根香煙(指獲得別人宴請)而情願的仰賴他人,向他人低頭,以致放棄自強的機會。

他說,馬來人特權是不應被質疑的,更不能被撤銷。

憲法詮釋大馬是回教國

莫哈末諾說,從聯邦憲法的詮釋,大馬是一個回教國,而非世俗國。

他說,大馬是根據本身模式成為一個回教國,大馬不是依據阿富汗或沙地阿拉伯模式的回教國。

他指出,回教作為官方宗教之餘,其他族群也能在和平及和諧情況下奉行其他宗教,因此,當峇都黑風洞外豎立一個大神像時,馬來人沒有提出反對,是基於照顧彼此的宗教自由而互相尊重,但根據憲法,非馬來人享有的宗教自由並不是無限的。

另外,他提醒說,馬來統治者不應成為其他族群在商業上的代理人,反之應致力與人民產生互動,共同捍衛馬來人文化。

馬來西亞文是人為產物

此外,莫哈末諾在回答一項問題時說,“馬來西亞文”(Bahasa Malaysia)是政治人物發明的產物,而馬來文(Bahasa Melayu)才是真正國家憲法的產物。

他形容說,政治人物目前正把馬來人“重塑品牌”,但這並不會成功,我們會再次失誤。

他說,在對待其他族群的語言方面,政府有權力作出維護和支援,而在教授與學習方面卻不是政府的承擔範圍,可是現實並不是這樣的,政府在“教、學及使用”三方面一併全面承擔。 (星洲日報•20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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